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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职工住院、丧事慰问和困难补助实施办法

2011年05月10日    点击:

教职工生病住院、丧事慰问和特殊困难补助是教职工生活福利工作的重要内容,是党政组织赋予工会的一项重要职责,也是工会密切联系教职工群众,关心教职工生活,给教职工送温暖的具体行动。为做好这项工作,特制定本办法。

一、原则

本着上为学院分忧,下为教职工解难的原则,从实际出发,根据需要和可能,及时、尽力解决教职工的特殊困难。优先解决天灾人祸,生病住院等原因造成的困难,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教职工的心坎上。

二、办法

1.建立学院困难补助专项基金,资金来源主要由学院拨款、上级工会补助和院工会自筹。专款专用,主要用于教职工的住院探望,丧事慰问和困难补助。

2.教职工生病住院,由所在分会联系院工会进行慰问、探望,及时关怀教职工疾苦。

3.教职工的丧事,院工会代表学院党政工组织前去慰问,帮助教职工料理。

4. 教职工的特殊困难,采取年终补助的形式,补助等级及标准由院工会委员会讨论决定。困难补助采取个人申请,基层分会调查摸底,院工会委员会研究,并在学院公布,接受教职工监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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